主旨:簽辦公文重要通知
說明:奉核示,請同仁遵照以下公文處理原則:
1. 不論是簽文同仁或是會簽單位同仁,簽文應表示意見(如:呈核後公告、呈閱後存參、擬配合辦理或簽明處理要點,避免只有敬呈、敬悉);主管簽文則請確實檢視同仁意見後再行核辦。
2. 各單位對分文有意見,應先電話溝通協調確認,可「敘明原因退回改分」或「協調移文」方式,始得退回或移文處理。
3. 承辦公文同仁每日應進入電子公文系統,檢查有無逾期公文,確實掌握文書處理時效,並依規定期限辦結。自收文起至發文止,應負責公文全程各階段稽催。